真是~涼透了 (嘆氣~)

第一. 我可以理解當初政策的理由,可以理解可以接受雖然無奈。
   不過基本上覺得這是的。
   畢竟某版的確不是bl創作版。
   (習慣上我的bl創作也都post在創作板上。)

第二. 明願的bl過多。當然,只有在這唯一的版面過多嘛。
   其實我也好奇過,為什麼這麼多bl創作地點,大家獨好在巴哈發表?
   (話說我一開始為了找明願文章遍尋不著時,在巴哈看到這麼多還真嚇一跳。)
   一來大家有志一同的將這[小眾]集中在巴哈(不論明願版or薔薇版)
   二來這兩地原本就不是流水量大,一天沖個幾十篇習以為常的地方
   so,會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可以理解、可以接受,雖然無奈。

第三. 關於兩版曾有、已有、及可能將有的反彈,一樣的,可以理解、接受,但無奈。
   如果說這注定是無法雙贏的局面。(希望可以。)
   那我很悲慘的說,我還是無法不讓自己覺得不受傷害。(嘆...)
   畢竟,當另一方說受到壓迫時,我也想喊:
   但這是我認同唯一將它發表,公開分享的地方呀。
   (呃...自己blog不算吧。)
   如此我自身感覺受到的壓迫,並不會太小啊~~(既然大家都要玩自我為重嘛 >^<)

第四. 限制發表?!=o=
   別鬧了...還列管查看咧,貼個文章還要先拿許可證好麻煩...
   當然這或許是最能和樂融融的方法,不過感覺實在是吼~~(煙)
   你知道,我是個任性又胡鬧又討厭被管束的懶人。
   (因為想寫明三bl文所以要多遵守一條約束?我先看我心情爽不爽~)

   話說,這讓我想到之前bl版的轉載文章事件,後來決議到底是需不需要限制啊?
   =.="

第五. 轉移陣地。講實在這對我大概是最方便的做法了。
   此處不方便留人,找個方便的地方就好了嘛。(攤)
   反正明三除了在這兩個版之外,一直都算冷門吧。(星夜自然除外)
   唯一的障礙自然就是......
      人家會害羞啦~^////////^

第六. 明願版的投票,認真講大概沒什麼參考效力。
   私想一定有很多人(且是將來會覺得受bl文章壓迫的很多人),
   沒注意或關切這篇公告。
   so,若舊事重演,版主群有可能說「當初有投票,你們自己無意見的」嗎?
   V.V 我是版主都不會這麼說。
   而薔薇版,「板規會有更動,只是我還沒想好。畢竟這是很重大的決定,要怎麼做我也很掙扎。」...
   well,靜候佳(?)音。
   (最多就是,沒地方宣傳,不要宣傳嘛~′3‵
   印少我的負擔也小,哈哈!)

第七. 還有什麼?我想想...
   基本上,這篇是自抒個人觀點&發牢騷為主,
   就不想PO去參與版誤討論了。
   對了對了...忘了表態,我投贊成票。
   一半覺得這本來就是明三的一部分,有這子板也是正常的,
   一半...想看熱鬧吧。v_v"

第八. 嗚嗚...
   為什麼人家除了現實的家,
   連文章都要當無家可歸的小孩啊~~(扭)
   這是上天預知我,流浪的時機到了嗎? X///////D

第九. 還看到這邊的,不要混了!
   乖乖去寫文、乖乖去畫圖、不然乖乖去做報告工作唸書!
   打混留給我專門的來就好啊!!
   哈哈哈哈~~

第十. 沒事,湊個整數而已 XDDD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閒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9) 人氣()